學生請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法。
一、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二、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
【校園相關宣導資源】
1、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 /copyright/701.html
2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771.html
3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:https://elearn.hrd.gov.tw/info/10039937
【多媒體宣導資源】
1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粉絲團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IPO.gov.tw/
2、Youtube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channel/UCEYYK1IZw9KfdN7B3SXmzJQ/playlists? view=50&sort=dd&shelf_id=3
● 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:https://www.tipo.gov.tw/tw/copyright/701-21243.html
一、近年來因科技進步,課堂教學素材多元化,教師在學校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,除了因教學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、文章外,亦時有涉及其他之著作利用行為,例如:在課堂上播放音樂、影片或轉貼圖片、將檔案上傳網站等,將涉及「重製」、「公開演出」、「公開上映」及「公開傳輸」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皆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方屬合法利用著作。
二、針對學校教師為授課而需利用他人著作作為教材時,111年6月15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46條訂有合理使用的規定,明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,為學校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。至於何謂「為學校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」?法律並無明確的數量規定,通常而言,必須與教師上課的課程內容相關,且依照著作之種類、用途及重製之質、量,不得有害著作財產權人的利益。例如:上英文課時,影印1篇英文報紙報導當講義供學生練習,則有合理使用之空間;另外,教學利用他人著作的合理使用,仍須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但書規定「如依該著作之種類、用途及其重製物之數量、方法,有害於著作財產權人利益者,不在此限」,亦即老師的利用情形如會對著作財產權人的利益造成不合理的損失,就不能夠主張教學合理使用之規定。
三、因應目前課堂教學素材多元化發展的需要,教師為授課目的除了上述重製的情形外,前述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利用型態亦包含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,教師可以在課堂上播放音樂或電影,但仍需注意限於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例如:上英文課時,適度播放英文歌曲或外文電影的片段段落進行教學等。但如果純粹為了娛樂性質,播放與授課內容無關的音樂或整部電影供學生欣賞,就不能夠主張合理使用。
四、因應執行遠距教學的需要,著作權法第46條亦允許教師在進行遠距教學時,為授課目的將他人著作提供給學生,例如:上英文課時,可將1篇英文雜誌或報紙報導的教材透過網路傳給學生。但是學校或教師須要有採取合理的技術措施(例如:設置帳號密碼登入機制),防止沒有學校學籍或註冊(選課)的學生,接收到這堂課的課程內容或教材。
本會預計於9月20日起開辦之「人本教育學程」免費進修課程,提供深入淺出之理論觀點及實務操作練習,希望貴系所學生能藉此探索自我、思索人的樣貌、認識人本教育理念,為自己的未來做更好的準備。
【課程資訊】
一、線上工作坊A
帶一片森林回家~理念教育的哲學與實務「人即目的,不是工具」,是人本主義的重要思想哲學,落實到教育現場,是什麼意思?又該如呈現?在以人為本的基礎上,知識如何傳遞?人應如何調整心智到可以跟知識呼應,以便掌握知識,讓學習者有共鳴?
二、線上工作坊B
三、實體溝通工作坊
聯絡人:陳小姐 (23670151 轉688)
本校人工智慧與永續發展研究中心執行教育部「智慧創新關鍵人才躍升計畫」,辦理『生醫影像技術之開源研發與人才培育』研習營,目的為改善基於AI智慧醫療問題,並讓醫療專業從善人員瞭解以及使用AI智慧醫療系統。
【活動資訊】
本校為弘揚傳道精神、點燃教學熱情而辦理旨揭講座,以期透過邀請人師典範的分享,鼓勵與會教師傳授授業外,亦著重培育學生獨立思辨能力和爲人處事之道,引導其建構正向價值觀,以落實全人教育。
【活動資訊】
【講者簡介】
黃榮村教授,現職為國立臺灣大學心理系名譽教授、中國醫藥大學醫學院生物醫學研究所講座教授,專精心理學與認知科學,研究領域涵蓋人類知覺及決策行為。長年活躍於教育界與公共事務;曾擔任哈佛大學訪問學者、Carnegie-Mellon大學與UCLA客座教授、台大心理學系主任與師培中心主任,以及考試院院長、教育部長、行政院政務委員、國家科學委員會人文科學發展處處長。